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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3-0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西管〔2023〕31号 公开日期: 2023-05-17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3部门关于发布绿色物流区相关政策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 05- 17 15: 18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风景名胜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杭西管〔2023〕31号

统一编号:

AXGD00-2023-0001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政策解读>


杭西管〔2023〕31号

 

为助力美丽杭州建设,进一步降碳减污,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改善名胜区空气环境质量,擦亮西湖的蓝天本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试点设置“绿色物流区”柴油货车禁行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对象

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各类载货汽车。其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武警)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限制的车辆除外。

二、实施范围

虎跑路-南山路-湖滨路-庆春路-环城西路-北山街-灵隐路-双峰路-梅灵北路-梅灵南路-之江路范围内的道路,其中实施范围不含庆春路、环城西路、之江路。

三、实施内容

第一阶段: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实施范围内禁止柴油货车通行。

第二阶段: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范围内全天禁止柴油货车通行。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6月17日起实施,使用其他动力来源的货车,其限行政策依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绿色物流区实施范围图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3部门关于发布绿色物流区相关政策措施的通告.pdf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附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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