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2001/2025-31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西管办〔2025〕29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03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 06- 03 14: 47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风景名胜区 |
杭西管办〔2025〕29号
西湖街道办事处、各部门: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14号)相关要求,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就做好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准确掌握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抽取约100户、300人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调查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0月)。成立调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选聘培训调查人员,准备调查物资,开展调查宣传,核实样本信息等。
(二)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开展现场入户登记,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数据处理发布阶段(2026年1月—2026年4月)。进行数据处理并汇总,发布主要数据等。
(四)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2月)。开展课题研究,出版调查年鉴及相关资料,推进调查数据共享应用等。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财政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成立名胜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名胜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西湖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高质量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西湖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作用,加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将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区管委会、西湖街道办事处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同时要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坚持依法开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我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名胜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设置方案
附件:名胜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设置方案.docx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