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区消防大力开展辖区电动车专项整治 |
|
|
|
为进一步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电动车起火造成的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月17日,景区消防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辖区电动车隐患排查工作。 期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三台云舍68号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于是便立马进行拍照取证,联系上车主陈某,并将车辆挪至电动车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陈某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救援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陈某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景区消防提醒: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心存侥幸,务必正确充停电动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