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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5-000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14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许可决定书杭西景许可〔2025〕L004号


发布日期: 2025- 01- 14 16: 01 访问次数: 来源: 风景园林局


杭州植物园: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科普中心项目内已枯死的1株臭椿(胸径40cm)进行砍伐,同意对位于新建建筑范围内无法避让的1株沙朴(胸径42cm)进行迁移。另外,申请迁移的1株香樟(胸径45cm)和1株沙朴(胸径25cm),鉴于其距离新建地下室边缘直线尚有一定距离(约4米),按“能保则保”原则,不同意迁移。要求:1.移植、砍伐时妥善处理,注意安全;2.臭椿砍伐后应结合项目绿化提升方案,因地制宜配植景观植物;3.沙朴移植后加强养护,确保其存活率;4.施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现场保留的树木。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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