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5-000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 01- 14 16: 00 访问次数: 来源: 风景园林局 |
花港管理处: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南高峰登山游步道流观亭上方200米山林中1株古枫香(编号018610500025、胸径115cm),南高峰游步道流观亭蓄水池边1株古香樟(编号018610500024、胸径102cm),法相公厕前1株古槐树(编号018610500021、胸径54cm)、1株古香樟(编号018610500019、胸径96cm)枯死枝和断枝残桩,进行修剪,对影响古树生长的3株珊瑚朴(胸径24、29、38cm)、1株枳椇(胸径9cm)、1株枫香(胸径22cm)和2株麻栎(胸径24、29cm)进行适当修剪。要求:1.修剪时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执行,注意安全;2.古树及周边林木修剪后涂抹伤口愈合药剂;3.对4株古树做好松土、杀虫、防腐和加固等措施,加强养护。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