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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4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9-13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卫许准字[2024]第3301120063号


发布日期: 2024- 09- 13 15: 13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谢小龙(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山墅旅店):

    你(单位)于 2024年9 月13 日提出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普通旅店***)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9 月13 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151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天竺路271号从事普通旅店***,有效期限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8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浙ICP备202302539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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