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24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1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09- 11 10: 03 访问次数: 来源: 风景园林局 |
浙江省文史研究馆: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浙江省文史研究馆内对历保单位建筑有一定影响的7株悬铃木(胸径62cm、56cm、62cm、60cm、60cm、54cm、48cm)进行适当修剪。要求:1、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和夏季气候特点,本次以疏空修剪为主,并适度对顶端枝和偏冠枝进行修剪;2、修剪后涂伤口愈合剂,并及时做好抹芽、定芽;3、做好夏季抗旱养护和灾害性天气应急支撑,确保树木和建筑安全。请灵隐管理处做好现场指导和管理。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7月15日(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