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2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1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09- 11 09: 57 访问次数: 来源: 风景园林局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花港管理处: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高丽寺停车场1株沙朴、花港观鱼雪松大草坪2株雪松、杭州花圃74号灯杆1株桂花、杭州花圃赵公堤入口处河道边3株柳树、杭州花圃美容院边1株沙朴、杭州花圃时花广场1株雪松、茅乡水情90号灯杆西北侧1株红叶李、曲院风荷164号灯杆1株枫杨、苏堤89号灯杆1株桃树、苏堤104号灯杆1株桃树、赵公堤河道边1株构树、赵公堤管委会河道边1株构树、杨公堤1株悬铃木按应急抢险补办砍伐手续。要求除苏堤2株桃树需适时按原风貌原品种恢复外,其余14株适时在原区域根据立地环境补植相适应的景观植物。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7月03日(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