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区消防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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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提升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认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6月18日,景区消防联合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 期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上满觉陇18号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存在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行为,于是便立马进行拍照取证,通过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上车主姜某,并将车辆挪至电动车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姜某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救援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姜某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景区消防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开展违规停放充电、“拼加改装”蓄电池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及综合治理。同时,通过日常排查、张贴海报、错时夜查等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筑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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