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1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21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05- 21 15: 58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
袁明芝(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一梵民宿):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普通旅店***) (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23]第330112-000034号)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号为 (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085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作如下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黄志丽变更为袁明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