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3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12- 18 15: 33 访问次数: 来源: 风景园林局 |
杭州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杭州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万松岭营区内已枯死的8株水杉(胸径18~31cm)进行砍伐,对存在枯死枝且影响住户房屋安全的4株水杉(胸径22~45cm)进行修剪。要求:1.砍伐后适时在原区域内因地制宜补种8株景观植物;2.枯死枝修剪后涂抹伤口愈合药剂;3.请凤凰山管理处做好现场指导和监督工作。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