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3-311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26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 09- 26 10: 48 访问次数: 来源: 财政局 |
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以及2023年西湖风景名胜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胜区审计局将对金建成同志自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追审至2019年12月。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及范围:
金建成同志自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追审至2019年12月。
二、审计时间:2023年10月08日起
三、联系电话:89586950 电子邮箱:329113039@qq.com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审计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