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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3-010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 07- 10 16: 58 访问次数: 来源: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在西湖景区落地实践,围绕法治赋能与服务全力打好亚运攻坚仗、经济翻身仗和安全保卫战,为擦亮西湖名片,奋力打造新时代享誉中外的文化名湖,为助力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法治建设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力评价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按要求深化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衔接联动。[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党政办、组织部,机关党委]
(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理顺体制机制,建立西湖街道司法所,充实基层法治力量,推出专项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逐步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完善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平安办、组织部、西湖街道]
(三)突出中心工作法治引领护航
聚焦打好经济“翻身仗”,理顺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平安护航亚运”行动,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落实各类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依法处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稳妥实施。[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平安办、公安分局、应急局、社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促进营商环境制度供给与实施
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强化法治保障体系,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加快《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实施,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平安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提质,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无证明”率。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执行统一规范的企业登记审查标准。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互通共享。拓展“一照通办”范围。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实施商事领域“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协同。[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平安办、财政局、经发局]
(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集中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着力破除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社发局、城管局、经发局等相关部门]
(四)深化“信用杭州”建设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深化“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应用,优化涉企执法信用修复,拓展“信用修复一件事”。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杭州市诚信机关行为准则》。[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综合指挥保障中心]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推动实现重大项目全周期法治化管理。推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平安办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
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规范发文程序。保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因形势变化或公共利益等需要调整的,设置调整适应期。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落实。开展涉企等内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改、废”工作。[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平安办等相关部门、单位]
(三)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
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制定管委会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及异议审查制度。落实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定法律顾问服务优化调整方案,分类做好新一轮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区属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订立、审核、报备、争议处理等各环节,确保合同全面履行,有效避免法律和经济风险。[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党政办、西湖街道、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完善景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厘清景区综合执法特有事项,深入推进景区“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清单理事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体系化、动态化、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强不必要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分析监测。[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组织部、平安办、综合执法队]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裁量权基准适用,强化行政执法文书裁量权基准适用或调整适用理由说明。推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清单”扩面增效,普及行政行为码。推广“监管一件事”,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城管局、综合执法队、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围绕“法筑平安”,按照市级部署,在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农产品、危化品、消防安全、建设施工、出版旅游、网络生态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队、消防救援大队]
(四)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围绕“法护营商”工程,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深化“行刑衔接”行政执法监督场景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区平安办、综合执法队、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一)优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警源、访源、案源“四源”治理。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信访法治化改革。[责任单位:区平安办、西湖街道、公安分局]
(二)加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化解
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以案治本”,完善行政案件定期报备制度,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夯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责任,落实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力争实现行政案件发案量纠错率败诉率、行政案件调撤率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三降两升”。[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区属各行政、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