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3-009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20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 06- 20 15: 12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街道 |
按照《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招商规范流程(试行)>的通知》(杭西管办【2023】32号)和《关于印发<西湖街道村级集体资产招商规范流程(试行)>的通知》(西街办【2023】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灵隐天竺股份位于天竺路299号的物业招租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天竺股份天竺路299号,一层半,建筑面积约为105.4平方米,该物业无产证。由于房屋年数较久,屋面或有渗漏,需自行修复。
房产类型:集体,非住宅用房
租金:首年10万起(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
本次出租意向:租期五年
业态要求:可经营土特产,工艺品,旅游文创等,禁止重餐饮、民宿、办公等相关业态。
使用状况:使用中,签约后20个工作日内业主负责腾房交房。
装修免租期:无
租金支付要求:一年一付,租金先付后用,第二年起须在对应租期开始日一个月前将房屋租金支付到业主方指定银行账户。
租金调整方式:每年递增百分之五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竞价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竞买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失信人员或业主方黑名单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失信人员或业主方黑名单人员若是竞价成交,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2、竞买者须有公告中要求业态的相关从业经验。
3、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加竞买。
4、意向竞买人参加竞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并填写《报名表》、《经营业态承诺书》(盖公章),至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6 日 11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不可重新补交。意向竞买人应预留足够的时间提交完整准确的资料。竞价成交后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对买受人相关资质按照公示的条件进行审核,买受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竞价无效。
三、竞价时间
2023年 7 月 12 日 9 时开始,请参与竞买者提前安排好时间,切勿迟到,否则视为放弃竞拍。
四、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竞价方式。
五、竞拍流程:
提交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竞拍保证金——>现场竞拍——>竞价成功——>支付尾款——>签约合同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买人参与竞价,待资质审核通过后,支付竞价保证金至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定的银行账户。
2、竞价结束后,竞拍成功者的支付保证金将抵为首年的租金;未竞拍成功者,支付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七、咨询、看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看样可提前一天(节假日除外)与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270993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5:00
八、款项支付
买受人于竞价成交后,于2023年 7 月 17 日11时前通过银行转账至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定银行账户交清成交尾款、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杭州联合银行西湖支行
账号:201000039290164
联行号:402331000259
付清上述款项后,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到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签约合同相关的后续手续。
九、重大事项说明
本标的物不含可移动物品,由于房子年数较久,屋面或有渗漏,需自行修复。本标为村集体所有,暂无产权证。
十、特别提醒:
1、本次招租项目是经公告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对招租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面积以实测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除权属之外的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租赁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未实际在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招租公告须知由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天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