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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2-332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5-18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18 17: 28 访问次数: 来源: 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30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杭市监联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西湖西溪景区工作实际,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事项清单对杭州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进行了调整形成《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打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新型监管机制基本手段的思想认识。要切实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任务的推进落实,推动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做好与“综合查一次”工作的衔接,已列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开展“综合查一次”,避免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强化沟通协调,分类抓好实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既要做好省、市统抽任务的执行落实工作;也要做好区级联合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时会同参与部门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录入计划,设置联合抽查任务,并组织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拓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报名胜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对于省、市统抽任务未抽取到西湖西溪景区检查对象的情况,可由相应牵头部门组织相应临时任务。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以及各类专项整治涉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应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开展。

在上述主动发起联合抽查的工作机制以外,依托省行政执法平台逐步实现自动匹配相同时间段内相同监管对象,快速发起联合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联合任务要求做好检查工作。

在现场检查环节,牵头部门要组建联合抽查工作小组,协调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检查对象的不同抽查事项联合开展检查,并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等工作。

对于职能有交集的部门、单位,请根据对应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自行沟通协调,落实具体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关注考核指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开展,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部门联合率达到15%以上,应用信用规则率达到70%以上,到期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检查公示率达到100%。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1月底前全部完成,名胜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级部门的通报晾晒情况进行转达督促。


附件:

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1 管委会有关部门.pdf

附件2: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pdf

附件3:2022年度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pdf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代章)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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