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2-347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西管办〔2022〕13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3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2- 02- 23 10: 10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西溪管委会 |
杭西管办〔2022〕13号
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4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名胜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现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省市县问题准入标准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落实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源头自动发现机制、常态长效管用机制、企业主体和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及主动履职机制,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杭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方案》要求,在西湖西溪景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及属地单位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责任,深化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环保督察问题发现、报送、整改工作机制,优化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有效控制问题增量,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全力消除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切实提升主动发现整改生态环境问题能力,持续提升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等发现具体问题,结合中央巡视、审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等重大检查发现以及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重点对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整改和曝光。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
自然保护地、湿地违规调减、违规建设(含批建不符、没有占补平衡等情况)、违规占用。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污水管网配套不全、破损严重、雨污混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工作不到位;餐饮油烟污染多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监管不严格。
(三)其他生态环境问题
在排查整改过程中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其他需要纳入排查整改范围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等。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问题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评价体系,持续推进问题排查整改。
(一)问题排查。各属地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以及职责分工,制定定期排查行动计划,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排查重点。结合前期中央及省市生态环保督察等问题,逐一核实信访件整改情况,严防问题反弹,要在观念上积极变“被动改”为“主动查”, 做好举一反三。着力在常态排查、闭环整改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溯源治理,着重提升重大问题发现能力。
(二)问题整改。各属地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行立改、逐条落实;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目标、具体要求等。
相关属地单位主要领导应每月听取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有关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牵头开展督导检查,协调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区城管局将根据上级通报情况定期对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通报晾晒,对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督办。
(三)问题曝光。根据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要求,区城管局将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上报典型案例曝光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曝光问题线索和视频素材。
(四)深化问题发现机制。一是源头自动发现机制。积极运用各类数智化管理手段,调动媒体监督、群众举报、基层网格等力量,织密问题源头自动发现网络。二是常态长效管用机制。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深挖细找问题根源,以点带面开展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快落实评价奖惩工作要求,通过考核、表扬、通报、监督问责等手段,推动主动发现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红榜、黑榜以及发现整改指数排行榜。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属地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自查问题报送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省市县问题准入标准,各属地单位每月至少上报主动发现的符合省级和市级准入标准问题1条。区城管局对上述自查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蓄水池”,会同属地单位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针对多发、复发问题,及时录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落实“七张问题清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认真组织明察暗访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要以问题发现为切入点,强督办、抓整改、严问责,做到问题有效发现、有力治理、有序销号。
(二)加强多跨协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实现线索互通。对涉及多部门、跨辖区的问题,要实行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强化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促提升,不断提升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保持高压态势。要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视情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办。对交办或曝光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准施策,禁止“一刀切”,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落实长效管理。要对照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突出源头治理,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解决当下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拿出“当下改”举措,形成“长久立”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根子上补齐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