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0-307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公开日期: | 2020-06-26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0- 06- 26 20: 27 访问次数: 来源: 湖畔居 |
根据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决定对其所属城市阳台店售货亭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招租项目地点:城市阳台湖畔居售货亭
(二):租赁标的:城市阳台湖畔居售货亭1个,合计面积约6平方米左右(以实测为准)的使用权,时间2年。
二、招租方式和最低报价:
公开招租,本次招租的最低报价为第一年十五万元/每年、第二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价高者得。报价低于最低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竞租人条件:
竞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成交人的经营承诺:
(一)每年须销售完成湖畔居茶楼产品(茶叶、藕粉),销售金额5万元。
(二)零售产品矿泉水零售价不得高于5元/瓶,可乐雪碧零售价不得高于7元/瓶。
五、租赁保证金:
成交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租赁保证金10000元,若竞得但未签署或虽然签署但不履行合同的,则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若竞得签署并履行合同的,租赁保证金在交付租金后给予退还。
六、招租程序:
(一)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4日
2、电话报名:18329135191
(二)竞租程序
1、竞租人于2020年7月6日上午10:00到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进行现场报价。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最低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租人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现金方式),开标后,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责任管理保证金,如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竞租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本次竞租报价单及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本次招租项目采用一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如只有一家拟租单位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抽签确定成交人。
(三)成交确认
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现场缴纳租赁保证金和首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金支付方式及费用支出:
1、售货亭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由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收取。
2、成交人需全额承担各种税费、设施维护、维修费、水电费等其它因自身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售货亭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竞租人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在承租期间,成交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保证租赁场所的安全完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售货亭结构。成交人对标的物进行改造的,需书面征求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同意。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杭州湖畔居茶楼城市阳台店
联系人:叶经理
电 话:1832913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