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5-311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11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 04- 11 15: 38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会救助服务的多元化发展,开展更多专业性、个性化的社会救助服务活动,名胜区推出创投解忧促富促温暖行动。根据
《杭州市“帮一帮”服务类社会救助助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杭民发〔2024〕112 号)《杭州市关于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方案》(杭社救联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项目为社会救助类,共5个项目,分别为:微笑守护·名胜区社会救助对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西子共富·就业帮扶试点创建暨扩大圈层精准服务项目、“微光接力”社会救助对象微心愿服务项目、人才强基行动·社会救助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名胜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工作评价与支持项目(详见附件1)。
2.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于区级慈善资金。
3.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简介和目标、主要服务对象、项目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资助资金、项目周期、申报条件和项目实施地等。查看或申报项目,请登录“杭州民生公益服务网”(https://msfw.mz.hangzhou.gov.cn,以下简称“民生公益网”)内《2025年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发布表》。
4.项目管理。项目资助资金和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要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
5.项目周期。项目自2025年4月29日开始,于2026年4月28日前结项,2026年5月12日开始项目结项检查、绩效评估(具体工作另发通知)。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并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或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具有相关资质或过去三年内从事过类似项目;
3.近两年来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5.有承接公益创投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申报单位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申报书》;
2.非杭州市范围内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年检合格的纪录)、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会计报表、近两年无违法或失信记录的声明、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函等;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的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书。申报区级项目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2025年4月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
4.2022年以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承诺书;
5.有项目配套资金的,提供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6.有公益创投相关项目业绩的,请主动提供2021年以来的公益项目有效合同或协议等(不多于3个,并附项目结项评价结论);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1)被列为守信红名单;
(2)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20%以上的。
8.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四、申报和评审
1.电子材料上传。申报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书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ue6107@163.com。邮件以“25年名胜区创投救助项目+项目名称+申报组织”命名。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4月22日17:00前将已填报完整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和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申报单位承诺部分需加盖公章),一并送达至杭州西湖区求智未来社区168-1三楼。(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人员休息)
3.资格预审。区社发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以来,承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申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时弄虚作假的;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因自身原因终止的;有承接过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4.项目评审。已发布的单个项目(含平行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少于2家的,该项目将取消。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应有相对应的、额外增加的提升、深化或拓展本项目相关的、明确的、可量化的活动和产出(与项目发布表中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不能重复)。自愿自筹的项目配套资金纳入评审范围。
5.项目承接。采取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有一定服务能力和要求的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通过评审承接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2.严禁围标。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项目实施。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申报风险。一是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线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其结果、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15962977503;
综合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571-87179342。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发布汇总表
附件二:2025年名胜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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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2026年度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发布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类型与编号 | 项目名称 | 拟资助金额 (万元) |
1 | 救助服务类(C) | 微笑守护·名胜区社会救助对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2 |
2 | 救助服务类(C) | 西子共富·就业帮扶试点创建暨扩大圈层精准服务项目 | 8 |
3 | 救助服务类(C) | “微光接力”社会救助对象微心愿服务项目 | 2.7 |
4 | 救助服务类(C) | 人才强基行动·社会救助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 5 |
5 | 救助服务类(C) | 名胜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工作评价与支持项目 | 2.3 |
合计 | 20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 微笑守护·名胜区社会救助对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项目类别 | □为老服务类(A) □为小服务类(B) √救助服务类(C) □能力提升类(D) □特色社会组织培育类(E)□其他创新性服务(F) |
项目概述 | (300字内) 为了进一步了解改善名胜区社会救助对象心理健康状况,针对因学习、工作、经济生活等方面原因而产生心理压力、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困难弱势群众,开展专业个案心理辅导、心理健康团辅、讲座以及危机干预等服务,针对由严重心理精神问题的救助对象家庭,将其纳入“回归计划”,提供医疗补助和公益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通过一系列专业、及时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他们缓解心理、精神压力,增强自身抗逆力,提高生活质量,守护群众微笑。 |
服务对象界定 | (100字内)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辖区内低保、低边等在册社会救助对象群体。 |
项目目标 | (300字内) 进一步改善名胜区社会救助对象心理健康状况,为特殊贫困家庭提供医疗保障和长期心理支持,促进个人、 家庭、社会功能恢复,守护弱势群体心理健康,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指数。 |
项目基本产出和需求 | (300字内) 1、每季度为辖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次,帮助等服务对象缓解心理压力,预防严重心理问题的发生; 2、为辖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个案心理辅导不少于5人,开展各类主题心理团辅活动5场; 3、结合音乐艺术自然等主题开展户外心理疗愈活动4场,结合社会救助服务阵地开放日开展; 4、针对服务中发现有严重心理、精神问题的救助对象家庭,将其纳入“回归计划”,提供5000元医疗补助和20次公益心理咨询服务。 |
经费预算 | 2 万元 |
实施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项目周期 | 2025 年4月 至 2026 年 4月 |
项目执行团队的基本要求 |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达 2 人以上,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 西子共富·就业帮扶试点创建暨扩大圈层精准服务项目 |
项目类别 | □为老服务类(A) □为小服务类(B) √救助服务类(C) □能力提升类(D) □特色社会组织培育类(E)□其他创新性服务(F) |
项目概述 | (300字内) 本项目一方面通过对辖区内部资源整合和外部资源引入相结合的方式,创建“西子共富”幸福增收基地和“助小西”工作室,为救助对象增收致富提供合适场地、岗位,吸引、带动辖区困难群众参与就业、培训、幸福超市运营等工作,创新“救助对象+志愿者”分工模式,由救助对象负责手工制作等环节,志愿者负责多点位售卖,拓宽销售途径,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收。另一方面扩大救助服务范围,将失业救助对象、失独家庭、低收入家庭等五型救助圈层对象纳入救助服务范围,开展动态需求摸排,提供代办服务、就业帮扶等精准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通过创建“西子共富”幸福增收基地和“助小西”工作室达成服务类社会救助阵地优化提升试点,形成试点总结(含一份试点总结报告、一个展示场景、一项工作标准或规范、一个典型案例)。 |
服务对象界定 | (100字内) 辖区低保、低边等困难群体以及失业、失独、低收入等他五型救助圈层对象 |
项目目标 | (300字内) 通过联动幸福增收基地、幸福超市等实体,开展系列就业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一批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收,联合专业师资打造西湖风景名胜区“助小西”手作工作室,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强的人才队伍,实现从学员到带教的身份转变;链接志愿者负责产品售卖工作,并尝试跨区多点售卖,拓宽销售渠道;将五型救助圈层对象纳入服务范围,提供精准救助服务,扩大服务类救助覆盖面。通过创建“西子共富”幸福增收基地和“助小西”工作室达成服务类社会救助阵地优化提升试点。 |
项目基本产出和需求 | (300字内) 1、与杭州市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商家合作,建立 1-2个“西子共富增收基地,走访名胜区困难群众,排摸困难对象就业需求,根据需求设计发布就业岗位5个。 2、创建“助小西”工作室,并积极链接外部资源,引进至少一家优秀工作室,邀请专业师资入驻,开展收纳师、非遗手作等系统化专业技能培训15场以上,培养一支专业技能强的人才队伍,并建立手工技能就业培训体系; 4、链接志愿者帮扶救助对象开展售卖工作,在天目里、武林夜市等地实行跨区多点售卖活动不少于20场,拓宽销售渠道; 5、对失业、失独、低收入等五型救助圈对象开展动态需求摸排和救助服务50人,提供代办服务每人1-2次,辖区外对象定期开展电话慰问; 5、设立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参与手工培训、制作和应聘从事就业岗位的困难群众开展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排名前三的困难群众给予额外奖励。 6、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发布4篇报道,吸引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困难对象加入,提升就业帮扶基地影响力和辐射力。 7、形成“西子共富”幸福增收基地和“助小西”工作室试点总结(含一份试点总结报告、一个展示场景、一项工作标准或规范、一个典型案例)。 |
经费预算 | 8 万元 |
实施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项目周期 | 2025 年 4月 至 2026 年 4月 |
项目执行团队的基本要求 |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达 2 人以上,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 “微光接力”社会救助对象微心愿服务项目 |
项目类别 | □为老服务类(A) □为小服务类(B) √救助服务类(C) □能力提升类(D) □特色社会组织培育类(E)□其他创新性服务(F) |
项目概述 | (300字内) 本项目以“物质+服务”模式,通过链接社会资源,为西湖风景名胜区在册低保、低边等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个性化微心愿服务。同时,通过组织心愿实现活动、公益志愿活动,鼓励服务对象从受助者转变为参与者,增强其社会融入感与自我价值感。项目周期内将形成可持续的公益支持网络,形成“受助-赋能-反哺”的良性循环。 |
服务对象界定 | (100字内)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辖区低保、低边等在册社会救助对象群体。 |
项目目标 | (300字内) 1. 精准排摸实现100个微心愿,覆盖生活帮扶、精神关怀、技能提升等多维度需求; 2. 培育3名以上服务对象成为“社区公益带头人”,参与至少3场反哺活动,形成“受助-赋能-反哺”的良性循环; 3. 通过媒体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资源支持公益事业。 |
项目基本产出和需求 | (300字内) 1、完成100个微心愿的征集、资源对接、匹配与落实; 2、组织开展至少1次微心愿达成仪式,共同见证心愿实现的温馨时刻,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更多人的公益热情。 3、组织5场以上“西子公益日”主题公益活动(如公益志愿服务和社区融合活动等),邀请微心愿受助对象共同参与,从中发掘至少3名“社区公益带头人”; 4、形成1份服务对象心愿达成记录清单和一个参与公益服务案例集。 5、在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发布4篇报道。 |
经费预算 | 2.7 万元 |
实施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项目周期 | 2025 年 4月 至 2026 年 4月 |
项目执行团队的基本要求 |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达 2 人以上,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公益创投救助项目需求表
项目 名称 | 人才强基行动·社会救助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
项目 类别 | □为老服务类(A) □为小服务类(B) √救助服务类(C) √能力提升类(D) □特色社会组织培育类(E)□其他创新性服务(F) |
项目概述 | (300字内) 1、开展救助类社工人才培育、救助业务技能培优等项目。结合杭州市2025年第五届“幸福杯”社会救助业务竞赛和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和工作坊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业务指导、交流学习、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技能比武。发展培育社会救助领域专业人才不少于 16名,提升救助帮扶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社区(村)救助帮扶工作人员工积极性,开展常态化救助工作培训,为后续助联体“救助顾问”队伍建设储备人才。 2、针对前期参与助小西志愿工作的困难对象以及新招募志愿者开展系统性专业培训和赋能,提升助小西志愿者队伍整体专业性,将助小西志愿工作与救助帮扶服务进一步深度结合。 |
服务对象界定 | (100字内)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辖区西湖街道救助工作人员、15个村社救助帮扶人员以及助小西志愿者。 |
项目目标 | (300字内) 培育社会救助领域专业人才,提升救助帮扶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激发社区帮扶人员救助工作动力和积极性,通过专业培训和赋能,提升助小西志愿者队伍整体专业性。 |
项目基本产出和需求 | (300字内) 1、组建助联体“救助顾问”队伍,围绕救助政策解读、救助工作流程、救助服务态度、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等主题制定救助顾问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业务指导、交流学习,集中培训每两月一次,交流学习半年一次,业务指导根据具体需求开展。 2、结合第五届幸福杯比赛,于比赛前开展针对性集中培训1-2次,并于第一次培训后开展随堂测验,测评培训效果。 3、幸福杯模拟赛:针对街道、村社帮扶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业务技能大赛1次,检验救助帮扶人员专业能力,发展培育社会救助领域专业人才不少于 16名,选拔优秀救助工作人才参与幸福杯大赛。 4、暖心故事我来讲:聚焦“温暖传递”,7月底前每个村社至少推荐一个真实、原创的社会救助感人事迹参赛。 5、针对助小西志愿者开展专业志愿服务培训每季度1场,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养。 6、编撰系统性救助工作手册与指南,涵盖救助政策解读、工作流程、服务态度、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手册与指南应易于理解、操作性强,便于帮扶人员和志愿者自学。 7、带领“救助顾问”队伍每位成员至少参加一次区街组织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有需群体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救助顾问”队伍每位成员参与入户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8、在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发布4篇报道。 |
经费预算 | 5 万元 |
实施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项目周期 | 2025 年4 月 至 2026 年 4月 |
项目执行团队的基本要求 |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达 2 人以上,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救助慈善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 名胜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工作评价与支持项目 |
项目类别 | □为老服务类(A) □为小服务类(B) √救助服务类(C) □能力提升类(D) □特色社会组织培育类(E)□其他创新性服务(F) |
项目概述 | (300字内) 通过建立引进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名胜区项目周期内开展的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开展过程运营、过程监管以及日常评估、指导和支持工作,促进公益创投救助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运营,顺利实现既定社会救助服务目标。 |
服务对象界定 | (100字内) 名胜区公益项目周期内公益创投项目承接方。 |
项目目标 | (300字内) 本项目旨在通过评估对名胜区项目周期内开展的公益创投救助项目开展过程运营、过程监管以及日常评估工作,促进公益创投救助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实现既定社会救助目标。 |
项目基本产出和需求 | (300字内) 1.发放周期内公益创投项目征集通知,组织公益创投评审,对项目进行优化; 2、对周期内资助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承接单位开展项目全过程管控业务指导。具体包括周期内两次例会和月度简报; 3、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开展项目阶段性评估工作,完成对应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并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4、做好相关项目的财务审计。 |
经费预算 | 2.3 万元 |
实施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项目周期 | 2025 年 4月 至 2025 年 4月 |
项目执行团队的基本要求 |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达 2 人以上,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附件2
2025年度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组织
公益创投救助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编号: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监制
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名称”、“申报项目编号”和项目其他约束性指标等,请按照杭州市民生公益服务网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公告填写,不允许修改。
2.认真阅读项目发布表信息,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资助资金金额超过本项目最高资助额时项目无效。项目最高资助资金不是最终补助资金,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建议或第三方机构测算微调。
3.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办公设备、消费卡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分包、转包或直接转拨给其它组织;不得向受益对象发放现金、实物等;不得用于营利性或商业活动;不得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其它行为。
4.费用标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项目执行和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志愿者补贴、评审费(咨询费)、讲课费、其他一次性劳务、项目人员社保等,总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70%(用工密集型项目经项目管理部门会审后支出比例可适当调整)。
志愿者补贴:不超过每100元/人天(服务有效时间不低于6小时,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项目团队同时承接多个项目时,包括工资报酬在内的相关费用要进行合理分摊。
评审费(咨询费):中级(含)以下500元/天、副高800元/天、正高1600元/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2400元/天;(杭财预(2018)14号)。
培训讲课费:中级(含)以下300元/时、副高500元/时、正高1000元/时、院士(全国知名专家)1500元/时(以有效佐证文书为准,杭财行〔2022〕4号)。
其他一次性劳务:240元/天或30元/时(杭财预〔2018〕14号)。
(2)项目宣传等费用总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
(3)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总支出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机构名下无车的不允许列支加油费、停车费)。
(4)项目与行政管理有关费用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不允许预提管理费用)。
(5)会议与培训费用。项目实施确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班,应当列出会议或培训班的天数、人数,其经费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60元(不提供住宿费用,中、晚餐费不超50元/人)。会议应保留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表、现场照片、发票和消费明细清单等备查。培训班应保留培训通知、课程设置、教材讲义、
现场照片、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清单等备查。会议费不允许列支茶歇、纪念品等。
(6)其它支出。志愿者意外保险和项目需要发生的其它费用。
5.承诺的项目配套资金要到位。项目配套资金是整个项目资金的一部分,应按申报项目时承诺的金额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列入项目检查、评估内容。配套资金确认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有证明配套资金来源与用途的相关文件或合同。
(2)金额以项目执行单位实际收到并使用于本项目的金额予以确认。对于收到但未支出的资金不确认为配套资金。
(3)配套资金应纳入项目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并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
6.项目资金一般不支持到本市外学习考察费用;不支持项目实施地外(异地)举办会议或培训班费用;不支持向参与项目承接、执行与管理的本组织工作人员支付咨询费、补贴费等;项目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网银等方式支付项目资金,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7.报送的纸质申报书连同佐证材料需装订整齐,一式四份。
第一部分 项目服务方案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申报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实施地点 | 受益人数 | ||||||||||||||||||||||
二、项目服务对象 | |||||||||||||||||||||||
(清晰界定本项目的受益人/服务对象,以及回应哪些问题或需求) | |||||||||||||||||||||||
三、项目目标和产出 | |||||||||||||||||||||||
(首先要满足项目发布表要求的目标和基本产出,以及本机构申请该项目可提供的额外产出或增值服务等) 1.项目目标: 2.项目具体的产出和预期成效: | |||||||||||||||||||||||
四、项目实施方法和进度计划 | |||||||||||||||||||||||
(针对项目目标产出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需求,阐述介入的途径或方式、解决问题的措施和专业方法等) | |||||||||||||||||||||||
项目实施计划(表格可增加,以不超过两个月为周期填报,比如7月-8月,9月-10月等) | 时间 | 对应的目标和产出 | 计划开展的活动 | ||||||||||||||||||||
活动名称: 活动目的: 活动内容: 执行方式方法: 预计执行时间: 预计执行地点: 参与和服务人员: 预期服务人数/人次: 活动频次: 其他事项: | |||||||||||||||||||||||
活动名称: 活动目的: 活动内容: 执行方式方法: 预计执行时间: 预计执行地点: 参与和服务人员: 预期服务人数/人次: 活动频次: 其他事项: | |||||||||||||||||||||||
五、项目风险分析和预案 | |||||||||||||||||||||||
(分析项目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其他风险和应对措施) | |||||||||||||||||||||||
六、项目创新和持续运作分析 | |||||||||||||||||||||||
(本项目的创新点以及持续运作的分析) | |||||||||||||||||||||||
七、项目验收评估指标 (从哪些方面考察项目目标得以实现,与分目标对应,表格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加) | |||||||||||||||||||||||
对应的项目目标和产出 | 预计项目实施后该目标达到的量化情况、成效等,要求量化、明确 | 评估验收的佐证材料、资料等 | |||||||||||||||||||||
八、项目费用预算 | |||||||||||||||||||||||
项目总经费合计(元) | 申请资助项目经费(元) | 自筹或配套项目经费(元) | 其它(元) | ||||||||||||||||||||
项目预算明细 (单位:元。以下应按照本申报书首页《填报须知》要求和标准合理填写预算费用) | |||||||||||||||||||||||
经费开支目录 | 预算总费用 | 其中: 项目资助经费 | 其中: 单位自筹配套经费 | 使用详细说明 | 支出占比 | ||||||||||||||||||
1.人员经费 | |||||||||||||||||||||||
(1)项目实施和管理人员工资分摊 | |||||||||||||||||||||||
(2)志愿者补贴 | |||||||||||||||||||||||
(3)评审费(咨询费) | |||||||||||||||||||||||
(4)一次性劳务费 | |||||||||||||||||||||||
(5)讲课费 | |||||||||||||||||||||||
2.会议、培训、活动费用 | |||||||||||||||||||||||
(1)场租费 | |||||||||||||||||||||||
(2)餐费 | |||||||||||||||||||||||
(3)资料(物料)费 | |||||||||||||||||||||||
3.交通费用 | |||||||||||||||||||||||
4.宣传费 | |||||||||||||||||||||||
5.其他支出 | |||||||||||||||||||||||
(1)志愿者意外保险 | |||||||||||||||||||||||
合计 | |||||||||||||||||||||||
九、申报单位情况 | |||||||||||||||||||||||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业务 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财务负责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单位银行 开户行 | 单位银行账号 | ||||||||||||||||||||||
是否成立 党组织 | 党组织名称 | ||||||||||||||||||||||
组织类别 |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 年检结论 | 2022年:□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检 2023年:□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检 2024年:□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未检 | ||||||||||||||||||||
评估等级 | 评估时间 | ||||||||||||||||||||||
近二年是否有违法违规 或失信行为发生 | 是否 依法纳税 | ||||||||||||||||||||||
单位简介和业务范围 | (业务范围与登记证书一致) | ||||||||||||||||||||||
从业人员 基本情况 | 专职人员数量: 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申请期上月人数); 退休返聘人员数量: 人(签订返聘劳务合同或协议); 兼职人员数量: 人。 | ||||||||||||||||||||||
十、项目团队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资质 | 专业/学历 | 专兼职情况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描述(200字以内) | |||||||||||||||||||||||
项目财务人员姓名 | 职称/资质 | 专业/学历 | 专兼职情况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组成员姓名 | 职称/资质 | 项目分工 | 专兼职情况 | 联系电话 | |||||||||||||||||||
十一、申报单位承诺 | |||||||||||||||||||||||
1.配套资金承诺(如有配套资金请填写完整,如无不用填写) 我单位申请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年公益创投救助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诺为该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 元,同意在资助的项目资金中扣除等额承诺的自筹或配套资金。 2.诚信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报书填写信息以及提交的所有配套资料均真实有效;严格履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实施计划、合同约定,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监管工作;若存在任何欺诈、腐败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十二、审核意见 | |||||||||||||||||||||||
项目落地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第三方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 佐证材料
一、登记证书副本
登记证书副本正面、背面(照片或扫描件,应附带年检记录信息)
二、机构荣誉资质证书等
(如有,请提供包括不限于等级评估证书、品牌认定证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照片或扫描件)
获得日期 | 荣誉资质名称 | 发证单位 |
年 月 |
三、机构党建证明材料(如有)
(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文件)
四、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社保缴费清单
(提供上月度机构为员工缴纳的社保清单)
五、2023、2024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2025年新成立的除外)
六、信用杭州(或信用中国)法人信用记录
(登录http://credit.hangzhou.gov.cn/或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七、机构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
(机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或针对本项目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八、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如有,请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照片或扫描件)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九、执行过的相关服务项目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附合同协议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验收文件及公示等)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资金提供方 | 项目金额(元) | 验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