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5-004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7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5- 03- 27 16: 01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
浙江西子宾馆:
你(单位)于 2025年 3月 19日 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宾馆、游泳馆、理发室***)(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17]第330112000025号) 行政许可 延续 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5年 3月 19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5]第3301120032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 延续 ,有效期限自 2025年 04月 19日 至 2029年 04月 18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