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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5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9-26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明确梅家坞村建设用地 助力和美乡村的建议》(第100号)的办理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4- 09- 26 15: 58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风景名胜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复函编号:杭西管提〔2024〕013号

签 发 人:孙国方


朱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梅家坞村建设用地 助力和美乡村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美乡村建设的关心,您提出了“建议还原梅家坞新村在二调三调中被定为其他林地的土地为建设用地,用于和美乡村整治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指的“在二调三调中被定为其他林地的原建设用地”位于梅灵南路以西,梅坞新村以东。经比对,该块地在二调成果中土地性质为“村庄用地”,第三次国土调查以“所见即所得”的原则,该块地土地性质被认定为“其他林地”。在自然资源地类管理工作中,对确为“批而未用”的土地(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调查时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但在管理工作中可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根据2016年住建部审批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五云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20)》建筑总量规划控制篇章中明确:“严格控制沿梅灵南路两侧30米范围内新建住房,按公共绿地红线控制;严格控制溪沟8-10米范围内的建房,原则上只拆不建;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住户外迁;逐步外迁与风景名胜无关的设施与单位。”绿线的规划控制要求是刚性的,不能调整。

因此,该处土地按照规划要求,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目前贵村正在进行和美乡村建设,在设计方案打造时建议充分考虑车辆停放需求,综合设置停车配套设施,积极对接规划编制团队,在新一轮规划编制中充分做好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同时积极动员村民参与危房收购外迁安置,为农居点整体面貌提升、场景打造、设施完善腾挪空间。后期如贵村有村庄美化、农户外迁、政策宣讲等工作需要,管委会相关部门将主动上门对接,做好业务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美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黄妍,联系电话:89586920)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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