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无障碍
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2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8-21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公共品牌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8- 21 11: 58 访问次数: 来源: 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建设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公共品牌,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现决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名胜区范围内注册的非遗、民宿两个行业内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行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浙个好”品牌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

2.在浙江省内注册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3.符合“浙个好”品牌评价细则要;

4.具有开拓进取意,重创新创业,生产经营稳健业绩良好,为社会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5.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浙个好”品牌:

1、近3年内存在重大质量、安全、抽()查不合格、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

2.3年内有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记录且尚未进行信用修复;

3.3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

4.3年内存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负面报道;

5.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强烈并经查实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通过登录“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左下角的“企业在线”,点选“‘浙个好’申报”进入个体工商户申报页面。

(二)申报时间

2024年7月 24日至2024年9月 24日

对列入“浙个好”公共品牌名录的个体工商户,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将统一制作、发放“浙个好”品牌标识,同时遴选具有影响力的“浙个好”品牌人物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请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

如有疑问,可咨询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企管科,电话0571-87155510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 “浙个好”品牌评价要求及评价细则(非遗类).docx

3、附件3 浙江省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评价申报表(非遗类).docx

4、附件4 证明材料清单(非遗类).docx

5、附件5 “浙个好”品牌评价要求及评价细则(民宿类).docx

6、附件6 浙江省个体工商户“浙个好”品牌评价申报表(民宿类).docx

7、附件7 证明材料清单(民宿类).docx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浙ICP备2023025396号-1
技术支持:杭州瑞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证编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2497
网站标识码 3301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