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2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西管〔2024〕4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07- 05 10: 14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风景名胜区 |
杭西管〔2024〕41号
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区级部门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杭西管〔2023〕71号)文件精神,经对15个机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第一等次部门5个。依次为:风景园林局、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社局)、景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
二、第二等次部门10个。依次为:财政局、景区市场监管分局、平安建设办公室、机关党委、文物遗产局、宣传统战部、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机关各部门要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夯实三大基础、统筹五篇文章、强化四项保障,以实干争先、用脚步丈量,推动杭州西湖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