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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5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6-20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保护的建议》(第101号)的办理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4- 06- 20 16: 11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风景名胜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复函编号:杭西管提〔2024〕014号

签 发 人:孙国方


洪俊代表:

您在西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保护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管委会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文遗局认真办理答复,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西湖是杭州的根与魂,对于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同志2002年考察调研杭州时指出:“杭州的灵魂在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的‘生命线’、精华所在是西湖”。一直以来,管委会都十分重视西湖景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2021年初以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文物局的牵头组织下,管委会配合开展了西湖景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该次普查不仅涵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古宅、古树、古井、古桥等有形资源,还涵盖名人、名著、名品、名事等无形资源,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景区历史文化资源的底数,为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10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正式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根据普查工作安排,管委会已完成三普登录文物信息复核,新发现文物线索整理等工作,同时结合近年来景区零星新发现的文物线索,再次梳理了景区历史文化资源保存状况。普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自2024年5月以来,根据普查工作安排,管委会已转入四普实地调查阶段,该项工作将持续到2025年5月。在本阶段工作中,管委会将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普查登录信息的最新要求,详细调查相关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明确其分布及价值特征,做好相关测绘及影像信息采集工作,为后续的研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低级别文物的保护工作。管委会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20〕543号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等通知及规定的要求,做好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公布、保护、管理及建档研究等工作,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加强文物人防、技防、物防配备,并在保护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开放利用工作。

特此回复。

(联系人:倪振恒,联系电话:89586909)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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