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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0-25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浙)卫许延字[2024]第3301120032号


发布日期: 2024- 10- 25 14: 09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杨琴(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茶竹梅客栈):

    你(单位)于 2024年10 月 25日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普通旅店***)(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20]第330112-000055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 10月 25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163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4 年 11月25 日至2028 年 1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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