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3-009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6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 06- 16 16: 30 访问次数: 来源: 水域管理处 |
(一 )、设计依据
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 第 524 号 2017 年修订]
2.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 34 号 2020 年修订]
3.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 第 10 号]
4.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杭政函〔2014〕26 号]
5. 《杭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
6. 《关于公布杭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杭政函〔2005〕193 号]
7. 《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
8.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 (DB33/T 1241-2021)
9.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 (DB3301/T0338-2021)
10.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编制规范》 (DB3301/T0379-2022)
11.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开放管理与服务规范》 (T/ZS 0333-2022)
(二)、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1、修缮保护设计的基本原则。
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应遵循真实性、整体性、可识别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的修缮和利用,应保护价值要素及其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2)、整体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保护本体进行修缮时,应对其室外环境内的其他价值要素进行整体保护。
(3)、可识别性原则是指历史信息以及在保护修缮中,需增加的保护措施表层装饰等,应体现与原物的适当区别,可识别、剥离和恢复,不影响历史建筑的原有历史关联。
(4)、可持续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的修缮和利用要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延续文化特征,传承技术工艺。
2、指导思想
(1)对历史建筑的整体防虫、防火、防潮、防火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使用人严格遵照《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其细则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使用。
(三 )、本次主要修缮专修内容
1. 总体内容
(1) 外立面:
1. 北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 (详见北立面图) 。
2. 东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旧围栏拆除,新建围栏 (详见东立面图) 。
3. 南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二层阳台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主入口以及架空门廊上方增加店招 LOGO (详见南立面图) 。
4. 西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二层露台增加可折叠防水布遮阳棚,露台外增加店招 LOGO (详见西立面图) 。
5. 屋 面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屋面不做改动,做好防水处理。
6. 门 窗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不改变门窗洞的大小以及形状,不新开门窗洞。外立面窗户编号 M1、M2、MC1、C1-1、C1-2 (编号详见平面图) 现状为已改造过的窗户,设计拆除;西侧卷帘门为非设计区域;其余窗户为原始窗户,清洁污垢,重新刷漆,颜色同旧有窗框颜色,破损处修复修缮,其中C2窗框破损严重,设计拆除。新建门窗与原建筑门窗颜色,风格协调一致。原始门窗把手等构件按遗存样式替换,色泽材质与遗存样式一致。
7. 特色构件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保留所有特色构件。栏杆、窗套重新刷漆、刷涂料,颜色同原色号。破损雨水管,线脚等特色构件按原形式修补修缮 。
(2) 内部空间:
一层 室内地面以米白色瓷砖和米白色微水泥为主,局部使用米白色莱姆石拼砖和拼花瓷砖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深灰色,乳白色肌理漆+银箔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木饰面等。(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二层 室内地面以米白色微水泥为主,局部使用米白色莱姆石拼砖和拼花瓷砖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深棕色,乳白色肌理漆+银箔+不锈钢+黄色石材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 白色水泥+不锈钢+木饰面等。(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楼梯间 室内地面采用米白色微水泥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石材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等。扶手采用黑色金属扶手。(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3) 隔墙采用轻质砖隔墙、玻璃隔断等;二层露台地面为灰棕色水洗石。
(4) 水电: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应使用功能需要新增的相关设备设施如空调等,设置在建筑的东立面,并增设木质围栏,协调风貌。建筑内进行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室内设置照明、插座及双控开关,电气管线走线选择相对隐蔽及安全的位置,在阴角敷设,采用耐火阻燃铜导线,设金 属套管保护,并与装设部位颜色统一。
(5) 结构:保持现有结构体系不做改动。
公示渠道: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官网、“水韵西湖”微信公众号、石函精舍现场
公示期:5天
如您有宝贵建议,请致电0571-87080685(傅女士,工作时间8:30——16:00),也可在“水韵西湖”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者将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5592730@qq.com。
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