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无障碍
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3-009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6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石函精舍建筑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6- 16 16: 30 访问次数: 来源: 水域管理处


(一 )、设计依据

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 第 524 号 2017 年修订]

2.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 34 号 2020 年修订]

3.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 第 10 号]

4.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杭政函〔2014〕26 号]

5. 《杭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

6. 《关于公布杭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杭政函〔2005〕193 号]

7. 《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

8.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  (DB33/T 1241-2021)

9.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  (DB3301/T0338-2021)

10.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编制规范》  (DB3301/T0379-2022)

11. 杭州市地方标准《历史建筑开放管理与服务规范》  (T/ZS 0333-2022)

(二)、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1、修缮保护设计的基本原则。

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应遵循真实性、整体性、可识别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的修缮和利用,应保护价值要素及其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2)、整体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保护本体进行修缮时,应对其室外环境内的其他价值要素进行整体保护。

(3)、可识别性原则是指历史信息以及在保护修缮中,需增加的保护措施表层装饰等,应体现与原物的适当区别,可识别、剥离和恢复,不影响历史建筑的原有历史关联。

(4)、可持续性原则是指历史建筑的修缮和利用要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延续文化特征,传承技术工艺。

2、指导思想

(1)对历史建筑的整体防虫、防火、防潮、防火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使用人严格遵照《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其细则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使用。

(三 )、本次主要修缮专修内容

1. 总体内容

(1) 外立面:

1. 北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 (详见北立面图) 。

2. 东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旧围栏拆除,新建围栏 (详见东立面图) 。

3. 南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二层阳台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主入口以及架空门廊上方增加店招 LOGO (详见南立面图) 。

4. 西立面   立面清洗污垢,破损地方按原样修补。二层、临水露台屋檐下,增加可逆的洗墙灯带。二层露台增加可折叠防水布遮阳棚,露台外增加店招 LOGO (详见西立面图) 。

5. 屋  面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屋面不做改动,做好防水处理。

6. 门  窗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不改变门窗洞的大小以及形状,不新开门窗洞。外立面窗户编号 M1、M2、MC1、C1-1、C1-2 (编号详见平面图) 现状为已改造过的窗户,设计拆除;西侧卷帘门为非设计区域;其余窗户为原始窗户,清洁污垢,重新刷漆,颜色同旧有窗框颜色,破损处修复修缮,其中C2窗框破损严重,设计拆除。新建门窗与原建筑门窗颜色,风格协调一致。原始门窗把手等构件按遗存样式替换,色泽材质与遗存样式一致。

7. 特色构件 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保留所有特色构件。栏杆、窗套重新刷漆、刷涂料,颜色同原色号。破损雨水管,线脚等特色构件按原形式修补修缮 。

(2) 内部空间:

一层  室内地面以米白色瓷砖和米白色微水泥为主,局部使用米白色莱姆石拼砖和拼花瓷砖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深灰色,乳白色肌理漆+银箔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木饰面等。(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二层  室内地面以米白色微水泥为主,局部使用米白色莱姆石拼砖和拼花瓷砖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深棕色,乳白色肌理漆+银箔+不锈钢+黄色石材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 白色水泥+不锈钢+木饰面等。(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楼梯间 室内地面采用米白色微水泥等。室内墙面采用黄色石材等。室内吊顶采用白色质感漆等。扶手采用黑色金属扶手。(具体空间运用详见材料图)

(3) 隔墙采用轻质砖隔墙、玻璃隔断等;二层露台地面为灰棕色水洗石。

(4) 水电:依照《石函精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应使用功能需要新增的相关设备设施如空调等,设置在建筑的东立面,并增设木质围栏,协调风貌。建筑内进行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室内设置照明、插座及双控开关,电气管线走线选择相对隐蔽及安全的位置,在阴角敷设,采用耐火阻燃铜导线,设金 属套管保护,并与装设部位颜色统一。

(5) 结构:保持现有结构体系不做改动。

公示渠道: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官网、“水韵西湖”微信公众号、石函精舍现场

公示期:5天

如您有宝贵建议,请致电0571-87080685(傅女士,工作时间8:30——16:00),也可在“水韵西湖”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者将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5592730@qq.com











 

 

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浙ICP备2023025396号-1
技术支持:杭州瑞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证编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2497
网站标识码 3301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