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24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09- 26 17: 25 访问次数: 来源: 组织部(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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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1年09月1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09月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盖章)
2021年9月26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