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24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8-30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08- 30 16: 39 访问次数: 来源: 组织部(人社局) |
杭州茶厂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08月30日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如下:
工时制 | 岗位 | 实行期限 | 结算周期 |
综合工时 | 门店店长 | 2021-09-01至2022-08-31 | 月 |
综合工时 | 门店营业员 | 2021-09-01至2022-08-31 | 月 |
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单位应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任务的完成。该决定书应向你单位职工公示一周。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