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23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22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04- 22 12: 27 访问次数: 来源: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杭州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砍伐梵村外大桥18号1株枯死的枫香。要求:1、砍伐时妥善处理,注意安全。2、砍伐结束后,周边就近补植1株景观乔木。3、请西湖街道做好现场指导和监管工作。
本决定书自同意之日起壹年有效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4月22日(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