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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1-32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3-19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许可决定书杭西景许可〔2021〕L029号


发布日期: 2021- 03- 19 09: 25 访问次数: 来源: 平安建设办公室


杭州市五云山医院

经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修剪五云山医院三号楼周边25株枫香。要求:1、修剪时根据树木生长习性适当修剪,确保树冠总体平衡。2、同意对树木第三分叉处以上进行适当短截,确保25株枫香修剪总体高度相近。3、同意对靠近房屋范围内1米的枝条进行修剪,不得修剪主干。4、对短截伤口涂抹大树伤口保护剂。5、实施前事先告知钱江管理处,请钱江管理处做好现场指导和监督工作。

本决定书自同意之日起壹年有效。

附件:详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3月15日(印章)

主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浙ICP备202302539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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