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2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24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11- 24 11: 10 访问次数: 来源: 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批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区本级)、电子秤等四大类共计123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情况表.xls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