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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1-323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0-08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7: 46 访问次数: 来源: 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托管区内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完成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决算包括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1家,没有下属单位决算。

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468.4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0.06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编外用工标准提高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8.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6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96万元,占84.99%;项目支出670.51万元,占15.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68.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60.06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编外用工标准提高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06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编外用工标准提高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4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468.47万元,占10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7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城乡社区管理与规划(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4674.1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446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等;

公用经费109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物业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预算的63.5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队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占98.14%,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9.32万元,上升58.36%,主要原因是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占1.9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98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城管系统等单位考察及工作交流的批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5%。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1%。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城管系统等单位调研考察及工作交流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城管系统等单位考察及工作交流的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4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考察人员等支出。接待40人次,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支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综合执法业务开展专项经费及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灭火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执法业务开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62.5%。主要产出和效果:基本上完成了综合执法业务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综合执法业务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灭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果:基本上完成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景区和群众的安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97万元,下降7.2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巡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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