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23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0-08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1: 57 访问次数: 来源: 名胜区灵隐管理处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杭州花圃)2020年根据杭编办【2020】105号文件对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改革批复意见更名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以下简称灵隐管理处,负责辖区内的园林、文物等事项的保护、管理和适度开发利用;单位对辖区内各景点进行园林管理、山林管理、文物管理、门票管理、景点建设、商业经营、环境卫生、景区内游览秩序、公共设施维护、文化陈设管理。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灵隐管理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没有二级单位。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园林科技科、建设管理科、文物遗产科、综合管理科、应急管理科、后勤保障科。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698.18万元,支出总计14,698.1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3201.73万元,下降61.22%。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当年门票收入大幅下降,以及疫情中减免租户商家3个月租金带来的服务收入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83.4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0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3.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2,632.15万元,占收入合计88.4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49.26万元,占收入合计2.45%。
其中门票收入合计9160.58万元,与去年同期18265.1万元相比减少了9104.52万元,下降幅度为49.85%。2020年灵隐飞来峰景区游客流量(按统计数)共计302.36万人次,人次较2019年减少262.35万人次。受疫情影响较重,其中2月景区闭园,3-4月景区免费开放,5月2日起恢复售票。郭庄景区截至7月末客流量同比下降39.42%,因事业单位区域划分郭庄景区门票销售8月1日起移交于花港管理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4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06万元,占85.96%;项目支出1,635.52万元,占14.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其中全年事业预算支出为10011.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10092.45万元的99.19%,去年同期为10588.79万元,同期相比减少577.73万元,下降5.46%。最主要原因上年同时期补发了月考核奖,今年月考核奖同比减少251.08万元。与上年度各项事业支出的对比分析: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增减 |
工资福利支出 | 5194.49 | 4920.42 | -5.2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98.67 | 4236.32 | -5.83% |
个人和家庭补助 | 895.62 | 854.32 | -4.61% |
支出合计 | 10588.79 | 10011.06 | -5.4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2.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18万元,下降4.84%,变动较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0.16万元,下降33.63%。主要原因是部分西湖综保工程拨款于政府性基金中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6万元,占6.5%;科学技术(类)支出3.58万元,占0.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万元,占0.33%;卫生健康(类)支出9.3万元,占1.02%;城乡社区(类)支出813.62万元,占89.6%;农林水(类)支出19.49万元,占2.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7.91万元,支出决算为9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拨款支出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80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后需要拨款较年初安排需减少9.85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393.98万元,主要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为首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资金。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为首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93.98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0年自有事业支出中三公经费合计支出 4.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7.94万元,减少2.98万元。主要为执行过苦日子紧日子政策本年没有因公出国情况。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全年接待国内公务组团4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
此外会议费支出情况:事业预算支出中会议费支出2.73万元,与上年支出数3.73万元相比有所下降,原因为执行过苦日子紧日子政策减少了在外开展的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事业预算支出中培训费支出4.1万元,与上年支出数4.56万元减少0.46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6.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级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林业务用皮卡车及登高车等工具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81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6%。组织对2020年度西湖综合保护工程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3.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对上天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灵隐管理处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上天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及2020年度森林消防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森林消防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4万元,执行数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年森林消防防护工作,维护了山林整洁,补充山林防火装备和物资;二是预防山林险情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处例行检查中还发现有多处防火物资未及时更新,山林人员日常中并未及时补充;二是队伍应急响应需要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培训与锻炼提高森林防火队员安全意识,提高检查力度,以促进质量提升;二是全面清查装备情况,注重自查,加强长效管理。
上天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以及有效的组织协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施工单位从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严控各分项工程的工序以及加大安全文明投入等方面入手,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采取抽检、取证、复试、旁站、巡检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行了有效控制。项目主体工程实际于2018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1月29日完工,已通过竣工验收。上天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62.97万元,均为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请款支付,截至2020年10月16日,实际到位资金259.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0.1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44%。上天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目前已全部施建完成投入使用,对于改善交通状况,提升游客体验,彰显佛教文化,完善游览设施有一定的贡献。
(1)梳理交通,人车分流保畅通
从上天竺景区入口到法喜寺山门沿线人车混行,安全隐患大。通过新增的游步道,与原有游步道相连接,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通向法喜讲寺的山门口。原有的机动车道也进行了适当的拓宽,同时加强交通管理,使得上天竺景区部分的天竺路只可以通行小型机动车,降低了交通安全隐患,保证了旅游高峰期的行车畅通。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分别有66.67%、33.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项目建设对梳理交通,人车分流保畅通的作用显著。
(2)修复部分景观,提升游客体验
溪流两侧树木生长过于繁茂,滚水坝破损,溪流枯枝落叶及泥沙淤积导致溪流景观不佳。通过改造,对溪流内的杂物及杂草进行清理,对原有坍塌驳岸进行修复,重要地段及冲刷较多处设自然景石加固和点景,通过景石的巧妙堆叠,营造亲水环境,溪边补种多种植物,与山水相映成趣,为游览增添了不少趣味。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分别有66.67%、33.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项目建设对提升游客体验的作用显著。
(3)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彰显佛教文化特色
为了提升道路景观、强化佛教特色,将道路两侧的植被进行梳理,减少杂木,开阔空间。用七叶树和石蒜营造佛教氛围,樱花、玉兰和红枫、鸡爪槭、南天竹搭配种植,是最突出的春花秋叶景观。夏季沿路的八仙花化身为美丽的花蝴蝶装点夏日。到了冬季,亭亭玉立的水仙,艳艳欲滴、倾吐芬芳。为了“红袖添香”还种植了腊梅和红梅,使萧条的冬季异趣横生。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分别有33.33%、6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项目建设对彰显佛教文化特色的作用显著或较大。
(4)改善景区旅游导览系统、完善设施设备
景区入口、聚喜楼旁集散小广场、上天竺山门口是三个重要节点,通过改造,清理了入口喇叭口的下层地被和杂木,设置一组景石并搭配形态好的红枫形成入口景点,把古银杏和流虹桥一并纳入,成为入口统一的景观印象;利用山石堆叠出平台和台阶,落叶树和常绿树搭配种植,接上聚喜楼旁的小型集散广场,为游客提供赏心悦目的环境和相对的休息空间;拓宽人行道、打开山门口桥头的植物空间,换成低矮的地被,配合节日增加花境,烘托气氛,使得节点与庙门形成呼应。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分别有66.67%、33.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项目建设对提升景区功能的作用显著或较大。
(5)整体满意度
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有56.67%和43.33%的被调查对象对上天竺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的整体情况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96.6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投入资金开展此项工作有必要。
根据本项目的评价指标,在对评价证据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经评价小组评议打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