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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1-32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西管办〔2021〕114号 公开日期: 2021-10-19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西湖西溪景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0- 19 15: 30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西溪管委会


杭西管办〔2021〕114号

 

区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严实高效推进西湖西溪景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西湖西溪景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西湖西溪景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严实高效推进西湖西溪景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实施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安全,持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迭代升级打造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城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压实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西湖西溪景区党委、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职责,各属地单位推进辖区内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信息通畅、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打通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二)问题导向,举一反三。 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按 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进行分类梳理,健全整改闭环管理机制,逐一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坚决整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三)系统整改,标本兼治。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一体推 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提升质效,着力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

(四)统筹推进,常态长效。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统筹经济社 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察整改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引导和倒逼作用,更加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对5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 责任、限时销号。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9个信访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兑现承诺,按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对照全省 12类47个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发现的问题,按时间节点逐一完成整改。

(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前列。西湖西溪景区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确保完成污染防治和 减排降碳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市区 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地 表水国控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创建全域“无废城市”。

(四)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 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五)“数智环保”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有效落实,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整改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美丽中国样本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政治定力,压实责任,严肃考核问责,不折不扣落实督察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

1. 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各级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提高政治站位,胸怀“ 国之大者”,从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位,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继续在美丽中国建设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形成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合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

3. 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优化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涵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适时开展“ 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单位,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4. 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推进环境执法检查程序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和跨部门联动执法。实施“信用+双随机抽查”,在执法领域强化信用惩戒激励作用。深化“环保智管服”应用,开展环境污染问题风险预警评价,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整改体系。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生态监管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

(二)突出绿色低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 推进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升级行动。编制《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升级行动方案》,从高排车辆限行、绿色物流区建设、主要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等方面实施新的管理制度。该方案旨在通过改善景区节假日交通拥堵状况进而改善景区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开展方案的社会风险评价报告工作。

2. 加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对两个国控站点、两个区县站点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排查,联合多部门商讨精细化管理提升方案,强化对重点区域工地、建筑物、停车场、道路扬尘和园林作业等方面的管控措施;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分析大气污染物来源状况,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逐渐向好发展。

3. 强化餐饮油烟及建设工地管控。联合执法、市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环保联合执法检查,对西湖西溪景区重点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及监管,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加强管理。联合建设、执法等部门对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程机械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地强化渣土密闭化运输、堆场扬尘防控、非道路机械申报等环节。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绿色亚运效应,加快推动全社会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变,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生活行动,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逐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加大低碳标识产品使用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强化政府机关示范引领,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

(三)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注重协同治理、协同增效,全力打好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实 施 空 气 质 量 提 升 行 动。深入推进“五气共 治”,加强PM2.5污染防治,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大力推进 VOCs和NOx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打好秋冬季PM2.5和夏秋季O3攻坚战,实现 PM2.5和O3“双控双减”。推进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农业源氨排放等城乡废气综合治理,推进环境质量管理精准化和科学化。

2. 实施碧水提升行动。细化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对已完成创建的西湖街道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开展定期回头看检查工作,特别是对九溪、梅乌溪等部分隐患点。对景区六大管理处、植物园、动物园以及西溪湿地内部开展污水零直排建设推进工作。2021 年建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不少于3公里。

3. 建设全域“无废城市”。积极推进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安全,加快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实现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探索推进西湖西溪景区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统筹考虑景区危险废弃物储存管理工作。推进名胜区土壤调查工作,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等。

(四)突出生态优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监管,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由侧重增加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面积”向“面积与质量并重”转变。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严格规范经营范围调整。加强生态修复监管,强化对水土流失等生态退化地区的监测评估与监管。

2. 积极推进“美丽杭州”建设工作。西湖西溪景区各单位、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不断提升双西一体化综合保护质量与治理水平;目前,按照建设内容,每月定期报送美丽西湖建设成果总结及“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材料。

3. 积极提升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启动西溪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内容为湿地植物物种多样性、三基鱼塘和湿地农耕植物保护与展示,并构建系统化、智慧化的科普宣教体系,目前已完成概念性方案编制,准备申报立项审查。推进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践行长三角湿地保护一体化行动。承办长三角湿地保护一体化论坛,启动西溪湿地朱鹮回归试验,引进中华水韭、长喙毛茛泽泻等珍稀濒危植物和102种乡土植物落户西溪湿地。强化外来入侵物种专项清理。根据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建议,开展福寿螺防治、外来入侵植物识别和管控专题培训,加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清理。

4.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治,积极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建立完善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加强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过程闭环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系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五)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推动西湖西溪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1.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针对西湖西溪景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新建或改造城市排水管网。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景区危险废弃物储存仓库,不断推进景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

2.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规范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健全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持续推进农田氮磷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完善农田末端减排体系。

(六)突出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数字赋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建设 合理高效的保障机制,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与治理任务、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化“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 转化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体系、转化体系。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推进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

2.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条例及规划。健全改革与立法衔接机制,积极主动推进《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推进西湖总规及西溪总规编制工作。完成《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 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认真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三张清单”,理业务、拆任务、搭平台、上应用。按照“大生态”工作格局“一张图”理念,建设生态智卫大场景。全面整合“气、水、土”等各类工作要素,系统重塑“预警研判、协同管控、执法督察”等业务流程,打破部门界限、层级限制,上下一体、横纵联动、高效协同。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方式、手段、工具、机制系统性重塑,实现从事后应对处置向事前有效防范、从碎片化管理向全周期管理、从模糊治理向精准治理的深刻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谋划,组织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完善落实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督办约谈、通报讲评、验收销号五项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签字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全程跟进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各管理处对本辖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三)强化考核督办。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完 成情况列入美丽杭州和综合考评等考核体系,压实属地单位整改职责以及各相关部门推进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督察整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整改任务。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

附件:西湖西溪景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西湖西溪景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 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 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省方案编号一)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压实责任,补足短板,扎实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

整改措施:

1.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美丽中国样本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将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专题学习和听取美丽杭州建设、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汇报的频次。

2. 围绕 2035 年建成美丽中国的远景目标,对照“重要窗口”要求和“头雁”标准,以更高站位,进一步完善并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和配套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推进西溪湿地凡云酒店督察整改方案,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

3. 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美丽杭州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省方案编号三)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整改措施:

1.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实施,严格按照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建设项目。运用“多规合一”平台,在项目谋划阶段把好合法合规性审查关。

2.按照国家和省级层面工作部署,及时修改完善自然保护整合优化预案,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地的矛盾冲突,确保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3.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结合“绿盾”专项监督工作,每年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专项行动,促进执法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省方案编号十八)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发现并整治。

整改措施:

1.持续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在前期已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 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加强跟踪检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2.强化排查上报处理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照“一点一方案”要求限期完成治理。建立治理进度定期上报制度,跟踪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对属地排查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的,以及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督办或约谈。

3.加强常态化监管。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构建群防群治体系。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防止出现新增点位。

四、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 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2019 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省方案编号四十三)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力度。建立配方肥发布制度,推进肥料生产企业按“方”生产,完善“大配方小调整”技术措施,持续推进施肥建议卡入户工程。

2.增强农药减量资金和组织保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整合存量、优化投向,为项目化推进农药减量整改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3.加强肥药等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控。全面落实《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全程管控、科学使用肥药等农业投入品,提高肥药减量绩效,实现销售环节实名制、施用主体定额制,提高“肥药两制”改革有效性。

五、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 省方案编号四十四)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督导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按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趋势。

整改措施:

1.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的全面统计要求,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统计 2020 年年报及 2021年定期报表制度;继续规范村级统计台账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加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结合部门行政数据推算等多种统计调查方法的运用;进一步完善相关统计制度,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2.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一是健全 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大对化肥、农药等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增加审核公式,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四是加强数据核查力度,按照工作职责,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审核、核查。对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统计法严肃查处。

3.加强部门合作,发挥部门统计作用。根据农林作物种植结构,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等情况,测算各类农林作物化肥、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强度,科学研判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减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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