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2001/2018-158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3/8 14:53:27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18- 11- 30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法制办 |
市政府:
2017年,我区(局、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按照行政合法合理、程序规范正当、审批高效便民、办事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明确的要求,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规范、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全区(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1、立法工作。《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后,一年来,我们围绕立法中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大量学习其他城市在大运河保护方面的立法经验,充分吸收其立法成果。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市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工委的全力关心、支持,《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案件审查工作。目前行政处罚案件出现了新形势、新特点,尤其是行政相对人要求召开听证会数量大幅上升,案件复杂化、取证难度明显提高。我区(局、委)倍加努力,全力以赴,认真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我区(局、委)共审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0余件,举办听证会17起,实施行政处罚准确率100%。
3、行政诉讼案件受理。今年,先后发生7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审5起、二审2起。7件诉讼案件中,3起由当事人自动撤回起诉申请,其余4起,我们都有负责人出庭应诉,均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4、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今年,共有5起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我们收到材料后积极准备证据,并与市法制办做好沟通,目前案件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
二、非诉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1、为区(局)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区(局)部署分工,由法制部门对区(局)所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一一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修改,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合法、全面、详尽,加强事前把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尽量减少事后合同纷争的发生,避免风险。据统计,法制部门今年共审查修改各类经济合同9件。
2、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工作。对信访中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特别是重复信访等老大难问题,法制部门根据区(局)领导指示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街道辖区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人、到期解矫39人。社区服刑人员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情况却相对复杂。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年龄层次、从事职业以及家庭背景等各不相同,我们按照“分类管理,因人施矫”的原则,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实际情况,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
2、发挥人民调解机制职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目前,街道辖区内共有17个村(社区)级调委会,村(社区)级调解委员29名,调解信息员144名,调解人员分布范围极广、真正做到发现矛盾有人管、出现矛盾有人调。今年,街道辖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5起,调解成功63起,调处成功率96%,无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3、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依据年初制定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园文局)2017年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管理和园林文物方面的法制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力争在普法效果上有所突破。
今年以来,我区(局、委)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兄弟部门的工作成绩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今后,我们将以更新的工作思路、更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为西湖风景名胜区园林文物事业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杭州市运河综保委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