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663Q/2026-1010503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 03- 10 |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2026-
0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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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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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云竹别苑民宿):
你(单位)于 2026年 2月 24日提出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民宿)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6年 2月 24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6]第3301120020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浙江省杭州市外大桥54号从事民宿,有效期限自2026年2月24日至2030年2月23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