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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9-12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浙)卫许延字[2024]第3301120027号


发布日期: 2024- 09- 12 15: 42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杭州朴莲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 9月 12日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普通旅店***)(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20]第330112-000045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9 月 12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144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4 年 9月30 日至 2028年9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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