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4-324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2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 09- 12 15: 42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
杭州朴莲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 9月 12日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普通旅店***)(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20]第330112-000045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9 月 12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144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4 年 9月30 日至 2028年9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