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无障碍
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4-32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0-15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浙)卫许延字[2024]第3301120031号


发布日期: 2024- 10- 15 14: 57 访问次数: 来源: 社发局


杭州市职工疗养院:

    你(单位)于2024 年10 月 15日提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宾馆***)(许可证编号:浙卫公证字[2016]第330112000083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 10月15 日受理,受理号为(浙)卫许受字[2024]第3301120160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 2024年 10月19 日至2028 年10 月18日。


主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浙ICP备2023025396号-1
技术支持:杭州瑞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证编号: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2497
网站标识码 3301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