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景区公安分局巡逻队员在辖区开展面上巡逻时,在梅灵南路附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为避免在救助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队员将情况上报派出所指挥室后留在原地等候。指挥室遂立即与杭州市动物园取得了联系。经专家现场检查认定,该鸟系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腿部轻微受伤,目前已由杭州动物园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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