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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1026149/2021-322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西管〔2021〕76号 公开日期: 2021-09-15
发布单位: 名胜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基层各单位2021年度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15 09: 35 访问次数: 来源: 西湖西溪管委会


杭西管〔2021〕76号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及优化考核机制、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充分发挥综合考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推动各单位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实现西湖西溪景区各项事业健康全面发展,制定管委会基层各单位2021年度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及考评目标,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落实。

一、考评对象

1.第一类:行政事业单位23家;

2.第二类:西湖街道办事处;

3.第三类:景区税务局、景区消防救援大队、景区交警大队、景区交通执法大队等4家评议单位;

4.第四类:国有企业(另行发文)。

上述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由“市级重点目标”“区级重点指标”“日常履职”“激励奖惩”“满意度测评”五部分构成。“市级重点目标”内容为市综合考评目标(100分);“区级重点指标”指的是年初管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分解的160项内容(30分);“日常履职”内容为各单位职能工作,包括按照三定方案履责,以及完成管委会领导、职能部门交办任务(30分);“激励奖惩”包括向市考评办申报并获得其认可的“国内影响”“省内排名”创新创优得分和市级及管委会开展的“比学赶超大比武”得分(10分);“满意度测评”包括领导评价、部门评价、基层互评和社会评议(30分),共计200分。

四、考评方法

(一)市级重点目标:今年市综合考评共下达了27项目标,其中“重要经济指标协同”赋分1分;拥江发展行动、文化兴盛行动、平安创建等3项重点任务每项10分,其他23项目标,每项分值3分,总分为100分。重点工作由12个牵头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拥江发展、文化兴盛行动和23项指标未完成目标的,按照项目总分值的1/10起扣,根据严重程度,分别以1分和0.3分的倍数扣分;平安创建指标根据其考核细则,折算扣分。

(二)区级重点指标:指管委会年度工作报告所涉及的160项工作任务,已交办至各牵头部门和单位(J2021-021号交办单至J2021-039号交办单)。区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各牵头部门和牵头单位要对每一条任务所涉及到的基层配合单位进行责任分解,根据其落实相关任务不力的情况,从时效、质量、负面影响程度三个维度分别予以评价,各以0.2分起扣,并根据严重程度以0.2分的倍数扣分。

(三)日常履职:除重点工作外,对各单位职能目标和其他共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日常履职情况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按完成程度和绩效情况两方面设定“一般、较严重、严重”三档扣分标准。一是未完成目标的,按完成率在90%(含)以上、80%-90%(不含)、80%(含)以下确定三档;二是未按规定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完成目标、存在有责投诉、批评、曝光的,按影响程度确定三档。扣分标准第一档(“一般”)扣0.1-0.2分;第二档(“较严重”)扣0.3-0.4分;第三档(“严重”)扣0.5-0.6分,最低扣分分值不得低于0.1分。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完成情况、负面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分别予以评价、扣分。机关各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积累,对基层单位全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追踪记录和反馈,并体现在综合考评中。

(四)激励奖惩。为鼓励各单位为管委会争光添彩,对在市综合考评“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内影响”(单位承担管委会重要工作得到上级肯定或表彰的,履职情况、相关经验得到上级政府部门通报表彰或正式推广,争取的荣誉级别较高)和“省内排名”得到市综合考评赋分的,以及在市和管委会比学赶超大比武中表现优良的,予以认定赋分,分数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分,其中比学赶超大比武最高不超过3分。

(五)满意度评价。分为领导测评(15分)、部门测评(7分)、单位互评(4分)、社会评议(4分)四部分。年终由区考评办统一组织实施。

(六)党建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继续采取“否优降档”“加减分”办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西湖西溪景区大党建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杭西委办〔2021〕32号)执行。

(七)国有企业考核。另行发文。

五、综合考评等次的确定

(一)考核得分。按得分率统一换算成100分制,结合党建考核加减分进行排序,确定为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4个等次。23家行政事业单位中,原则上确定优秀单位4-5家,良好单位5-6家,达标、未达标单位无名额限制;4家评议单位中,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为优秀单位,排名第二的为良好单位,排名第三和第四的为达标单位。西湖街道原则上按照其考核得分与23家行政事业单位比照确定等次,即为:考核得分位于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1-5名区间范围的,确定为优秀;位于第6-11名范围的确定为良好;位于12名及之后的,确定为达标。凡出现“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否决事项的,不能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综合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为不达标等次。

(二)综合考评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未达标单位:

1.所辖范围内的山林过火面积超标,或文保单位发生火警或其他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原因,发生人员重伤、死亡及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3.所辖范围内公园景区被评为当年最差公园景区的;

4.直属博物馆发生国家三级以上馆藏文物被盗或丢失的,直管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受损情况严重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或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
    6.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人身伤害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7.发生失密、泄密、窃密事件,情节严重的;

8.在各类考核工作中严重失职,影响整个景区失责任分的;

9.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不含党内严重警告)的,政务记大过以上(不含政务记大过)的。

六、结果运用

(一)综合考评结果运用。综合考评确定为优秀单位、良好单位的,由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其中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50%的,在管委会获评当年度“市优良单位”的情况下,按100%发放先进奖,排名后50%的,按50%发放先进奖。事业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和在职职工的年度综合考评奖励标准,优秀单位较达标单位上浮20%,良好单位则上浮10%。

当年考评确定为未达标单位的,取消区管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奖,领导班子应向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年考评为未达标单位的,将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二)预设重点工作单项奖。2021年度预设重点工作单项奖项目为:经济发展、改革突破、文化兴盛、民生福祉、景区管理、重点建设、平安创建、党建工作等。单项奖的考核分别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另行发文),年终根据目标考核结果按照相关文件实施奖惩。通过实施单项考核推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的全面完成。各单位所参与的单项奖考核全部合格以上,才能拿到核定的奖项个数;如有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该单位最终拿到的单项奖个数,为原核定个数减去单项奖考核不合格个数。单项奖的兑现与综合考评结果挂钩,综合考评为优秀单位的,单项奖兑现100%;考评为良好单位的,单项奖兑现95%;考评为达标单位的,单项奖兑现90%;考评不达标的兑现50%。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任务分解。各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增强目标过程管理意识,根据目标任务的性质、特点,抓住关键环节和阶段性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排查工作难点,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完成。

(二)强化全程管理。一是各单位要加强目标的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目标按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完成。对确因国家、省、市政府政策性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目标的,应提供充分依据,在9月30日前向区考评办履行报批程序。二是各单位目标联系人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及重点难点,要加强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推进目标实施。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要将市委、市政府对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管委会牵头部门。三是运用好大数据、移动办公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自然留痕,注重目标考核相关数据的核实,电子台账内容要做到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日常监管。机关各部门要加强目标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目标过程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同时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目标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目标任务的圆满实施。

如果机关部门对所有单位都没有进行考核扣分,则区考评办在对机关部门综合考评日常履职中予以相应扣分。

(四)实施年终考核。强化结果导向,简化考核程序,关键着眼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绩效。凡能通过日常走访、专项督查等掌握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的,原则上不开展年终集中检查。年终考核程序包括:

1.单位自评。下发考核通知后,各单位对照考核目标,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加分项目由各单位提出,并将印证材料、目标考核自评表一并报区考评办。

2.网上公示。区考评办将各单位当年的考核目标以及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在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扩大监督,增强目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满意测评。实行领导考评、部门考评、单位互评、社会评议。区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参评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对参评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4.意见反馈。区考评办汇总考核数据并将考核扣分情况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被考核单位如对扣分确有异议,向扣分部门反馈并启动复议程序;如复议成功,区考评办将对扣分部门在日常履职中予以相应扣分。

5.审核确定。区考评办根据考核扣分、加分以及“一票否决”等情况,提出得分意见,报请区党委审核,确定目标考核结果。

附件:

1.2021年度基层各单位综合考评对象;

2.2021年度基层各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3.2021年度基层各单位“激励奖惩”考核赋分办法;

4.2021年度基层各单位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5.2021年度基层各单位市级重点工作考核目标。

附件.docx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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