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13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5-13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05- 13 11: 16 访问次数: 来源: 名胜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我市开展社会保险费返还工作。经人力社保、发改、经信、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网信办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联合审定,现对我区符合社会保险费返还条件的1家更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1-87179633,联系地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赵公堤18号行政服务中心13号窗口。
附件:1、名胜区社会保险费返还更名企业重新公示名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保险费返还工作小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