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21-312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16 | |
发布单位: | 名胜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 04- 16 13: 59 访问次数: 来源: 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
杭市监景个销告[2021] 1号
本公告所列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名单),因连续不申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长达二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决定注销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本公告所列个体工商户享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夏慧颖、毛斯忆 电话:87155510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1年4月16日